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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地税限缴[2015]15002号
洋浦佳佳实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46010074259520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限你单位自登报之日起30日内到海口市世贸东路2号龙华世贸办税大厅缴纳2005年3月属期应缴税款肆拾贰万贰仟叁佰捌拾叁元整(422383元),同时按规定缴纳自滞纳之日至缴款之日的滞纳金。逾期不缴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