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免除课本费、信息费、作业本费、杂费等;海南侨中等4所省一级学校高中学费420元/学期·生
本报3月1日讯(记者任锦雯)日前,海口市教育局、物价局和财政局联合下发了2015年春季海口市中小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见右表。单位:元/学期·生)。
根据规定,今年秋季学期,在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除课本费、信息费、作业本费、杂费等。高中阶段,除海南侨中等四所省一级学校为420元/学期·生外,其他学校均为350元/学期·生,已交择校费的学生免交学费。义务教育阶段、高中、职业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住宿费按有关文件执行。为遏制乱收费,海口市还公布了价格举报电话。
海口市教育局等三部门要求,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收费管理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坚决禁止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收取规定收费项目以外的任何费用。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要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全面公示,切实提高收费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与家长的监督。对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对违反规定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搭车收费和不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的学校将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追究学校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价格举报电话:海口市物价局:12358;海口市教育局:68724590;秀英区教育局:68661609;龙华区教育局:66568640;琼山区教育局:65882232;美兰区教育局:65369421。
项目 类别标准
高中学费 学校 海口一中、海南侨中、海口实验中学、琼山中学 海口二中、海口四中、海口十四中、长流中学、海港学校、琼山侨中、灵山中学
类别
住宿费 海口市第一职业中学:公寓楼:300,普通楼房:250 长流中学、琼山侨中、灵山中学、府城中学、琼山二中:公寓:普高200、初中100;钢筋混凝土结构宿舍:普高150、初中50;白驹学校:100
府城中学:社会化学生公寓300(10人住)
永兴中学社会化学生公寓、灵山中学社会化学生公寓:250;海南侨中高中社会化学生公寓:330(10人住)、410(8人住)、460(6人住)、1000(4人住)
海南华侨初级中学社会化学生公寓:360(8人住)、300(10人住)
海口实验中学高中部社会化学生公寓:410(8人住)
海口实验中学初中部社会化学生公寓:360(8人住)
海口市一中社会化学生公寓:410(8人住)、330(10人住)
海口市四中高中:社会化学生公寓410(8人住)
海口海港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270(10人住)
琼山中学高中:社会化学生公寓410(8人住)
琼山中学初中部:社会化学生公寓300 (10人住)
海口旅游职业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410 (8人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