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日前接受媒体专访,贾康认为,现在交个税的人很少,只有2800万人,占整个人口总数的不到2%。这就说明个税已经相当边缘化了,如果再提高起征点,还有多少人能交税呢?如果说得直率一点,现在中国个税的发展已经明显不健康,甚至带点畸形特征了。(3月9日《京华时报》)
以3500元月收入为个税起征点,全国缴纳个税的人数约为2800万人。从征税规模来说,的确已不算大。但为何个税的调整仍能成为一个关注热点,是因为目前的个税征收主要指向了工薪阶层。单方面提高个税起征点,势必会带来个税收入的严重缩水。而所谓的调节收入差距,也只是变成了调节中产者与中低收入者的收入差距。该缴纳个税的富豪们,却仍然在这种税制之外,个税的“量能负担”原则,所谓的多者多缴税理念也就无从落实。
基于此,目前思考如何调节收入差距,所侧重的关注点不应仅仅关注提高个税起征点。而是要在此基础上,探索让富豪的个人收入纳入征税机制。富豪资产已经形成一定的规模,由资产增值等模式带来的个人年收入,远超一般员工的月工资。从个税征收的原理来说,对这部分人征税是纳税的应有之义。毕竟,富者多缴税,穷者少缴税,2800万普通工薪阶层承担个人所得税的主体征收部分,本就是有失公平正义精神的安排。
个税侧重对富人征税,不是全国政协委员贾康一时心血来潮的“发明”。事实上,发达国家也正是这样做的。以美国为例,政府不以工薪情况设立统一的个税起征点,而是按单身申报、夫妻联合申报、丧偶家庭申报、夫妻单独申报及户主申报等形式,由纳税人根据各自不同的申报状态和个人情况,计算出起征点,由相关部门核实。根据这项安排“年收入在10万美元以上的群体所交纳的税款每年占美国全部个人税收总额的60%以上。”显然,这种个税征收机制考虑到了富豪收入的多元化,更利于调节贫富差距,也对工薪阶层更为有利。
诚如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所言“个人收入5000元一个月,日子可以过得不错,如有抚养、赡养,日子就很艰难。”个税的问题不单单是一个起征点的问题,调整个税征收机制,才是解决工薪阶层税负过重的现实出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已对税制提出了明确的改革要求,提出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这实际上正是按照“多者多缴税”的征税原则,试图减轻工薪阶层的税负压力。有鉴于此,网上网下两个舆论场,应更多关注税制调整的现实命题,推动个税的良性改革,才能真正缓解2800万工薪阶层缴纳个税的现实困境。 □杨兴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