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施行,为我市打违工作提供法律支撑
本报6月2日讯(记者陈小毛) 今天,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海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海口市防控和处置违法建筑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经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于5月27日批准,现予公布,8月1日起施行,为我市打违工作提供法律支撑。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万荣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近年来,随着海口市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违法建设现象日益突出,已成为当前城市管理工作的难点和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尽管我市目前对违法建筑的防控和处置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违法建设行为仍时有发生,制约城市的正常建设和发展,扰乱社会管理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针对我市“打违”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必要结合海口市的实际,制定专门的防控和处置违法建筑法规,明确相关部门以及有关单位的责任或义务,规范执法手段和执法程序,解决存量违法建筑的“出口”问题,强化违法建筑的防控和处置。
不仅仅在我市,全省也正在部署全力打违工作。6月1日,我省召开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电视电话会议,对组织实施《海南省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方案》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明确责任,打防结合,强力控违,打好全省整治违建三年攻坚战。而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公布的《海口市防控和处置违法建筑若干规定》,为我市打违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