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2日讯(记者赵莎 通讯员林玥)6月1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志鸿在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推动会上向全省2000多名检察人员宣布,“从今天开始,海南检察机关全面推行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也就是说,从即日起,海南的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全面启动。
今年1月29日,全省检察机关启动了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随后,省检察院首先在万宁、屯昌、白沙、海口秀英、三亚城郊等5个检察院部署开展了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经过3个多月积极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和预期目标。
与此同时,全省检察机关完成了首批人员额的检察官选任工作,806名检察官成为过渡期首批检察官人选,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等检察辅助人员选任工作也将在近期完成,为全面推行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工作奠定了基础。
贾志鸿指出,推行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是优化检察权运行机制、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