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8日讯(通讯员吕莹玉 记者林菲)珠宝店里来了“客人”,试戴金项链后突然没付钱就跑掉,老板紧追不舍最终将跑不动的“客人”抓住。
2014年12月3日,现年21岁的文昌男子林某到街上无所事事的晃悠,路过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镇某一街道的金店时,就想进去看一下金项链。当时店里的老板娘正招呼一名女客人,林某便叫老板娘先让他试戴了一枚金戒指,后又换了一条金项链。林某把金项链戴在脖子上并对着金店里的镜子看了一会儿。这时又有一位女客人进店看首饰,老板娘便叫老公从后面厨房出来照看一下。林某戴着金项链与老板娘聊天,问是否可以刷卡,老板娘说没有刷卡机,不能刷卡消费。林某戴着金项链又照了一会镜子,随即往店外面走了两步便迅速跑了出去。 老板看到后马上从柜台内跑出来追赶并大喊“抓贼”,随后坐上一辆摩的追赶,一直追到林某累得跑不动了,老板才将林某抓获,从他脖子上夺回了金项链,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庭上,林某辩称自己虽戴着没有付钱的项链离开珠宝行,但没有抢东西,且项链已经还给被害人了,其行为不构成犯罪。美兰法院认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人不备抢夺他人财物,行为已构成抢夺罪,依法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