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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山地税限缴〔2015〕141号
唐南涛(纳税人识别号:Z24601043000008132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第三十二条规定,限你(单位)自登报之日起30日内到海口市琼山区地方税务局缴纳(解纳)2011年1月31日至2015年9月6日属期应缴税款:贰万陆仟伍佰壹拾贰元伍角零分(¥26512.50),同时按规定缴纳自滞纳之日至缴款之日的滞纳金。逾期不缴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