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4日讯(记者杜润涛)近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随着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的即将到来,省教育厅组织开展核对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全国学籍系统)中初三年级学生基本信息。
据了解,全国学籍系统初三年级在校生数据是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认定学生为应届生的基本依据,我省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将继续以全国学籍系统的初三年级学生学籍数据为基本依据。本次全国学籍系统核对的信息包括初三年级学生在全国学籍系统中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出生年月、所在班级、户籍地(精确到区县级,如海口市龙华区)、家庭地址、父母或监护人姓名、父母联系电话等。
省教育厅指出,本次信息核对有需更正信息的,须通过全国学籍系统的“关键数据变更申请”或“学籍数据维护功能”(此功能更正家庭地址、父母或监护人姓名、父母联系电话,保存后即生效)更正信息。对于在核对过程中发现学生“人籍不一致”的,符合就读资格且实际在校就读,但经查询未建立学籍的学生,可申请补建学籍;经查询已在其他学校建有学籍的学生必须转接学籍,否则应安排其回学籍所在学校就读;如学生已不在本校,学校可利用“异动申请”功能,将学生申请为“其他离校”状态,申请时应上传加盖学校公章的书面情况说明作为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