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曹马志
在路上发现了标语破损,市民可以怎么做?美兰区海府街道城市执法中队指导员严锡开说,可以拨打市长热线12345,或者直接向巡逻的城管队员反映,城管执法人员会当即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拒不整改将会进行罚款。
严锡开表示,执法的主要依据是,《海口市城市容貌管理若干规定》和《海口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按照《若干规定》,户外设置物的设置,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违反规定的,由市市政市容主管部门责令设置人或者管理人限期改正或者自行拆除;逾期不改正或者不自行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若干规定》要求,户外设置物应当内容健康、文字规范、外形美观、安全牢固。设置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加强对户外设置物的日常维护管理,保持外型美观、安全牢固,对破损、污浊、腐蚀、陈旧或者图案、文字显示不全的,应当及时整修、清洗、更换;对有安全隐患的,应当加固或者拆除;在潮汛、台风或者暴雨期间,应当加强对户外设置物的安全检查。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责令改正,处四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严锡开介绍,现在路上看到的“双创”宣传画,属于户外设置物,具体包括,利用户外场所、空间和设施等设置的广告设施、单位指示牌、门面招牌、电子显示牌(屏)及书报亭、保安亭、收费亭,宣传栏、公告栏、阅报栏、画廊等设置物。
对于户外设置物的破损,城管在日常的巡查中,只要发现,会立刻反馈给相关单位,要求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城管执法队员将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从重处罚,确保户外设置物的美观整洁。同时,呼吁相关部门加强对设置的户外广告牌的日常维护,出现破损及时修复更换,维护好城市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