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5日讯(记者羊位高 通讯员李明建)绰号阿四的澄迈男子邱某帮,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刑。出狱后不知悔改,低价购买被盗赃车并转让获利,最终因犯掩饰、隐瞒犯罪再次被判刑。
2010年7月4日,市民钟某才停放在美兰区美祥路海南省委西门处的一辆黄色工程卡车被盗。该卡车被盗以后,2年内经多次转手。
2010年7月底,吸毒人员邱某帮在明知该工程卡车没有合法有效的来历凭证的情况下,以1.2万元的价格从“阿三”处购买该车。之后,邱某帮在洋浦通过郑某新将该车以4万元的价格销卖给羊某志、羊某逢。同年11月21日,羊某志、羊某逢在洋浦一汽修厂内将该车以7.5万元的价格销卖给陈某森。同年12月14日,陈某森在洋浦将该车以7万元的价格销卖给王某义、林某顺。2011年10月9日,王某义在儋州市东坡书院旁将该车以6.1万元的价格销卖给柯某松。同年11月份,柯某松在洋浦以6.45万元的价格将该车销卖给程某勇。2012年5月7日,定安县公安局民警根据群众举报,在该县一家汽车修理店内缴获该车,并当场抓获驾驶该车的程某勇。破案后,该车已发还钟某才。经鉴定,被盗卡车价值195386元。
2015年1月6日邱某帮被抓获归案,同日因病被取保候审;2015年2月13日因吸毒被澄迈县公安局决定强制戒毒;同年4月21日经海口检察院批准被逮捕。美兰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邱某帮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