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2日讯(记者羊位高 通讯员黄梅)从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新闻发布会,会上解读了老赖赵某有钱投资却拒还欠款等5起市两级法院强制执行的典型案例。
申请执行人闫某与被执行人赵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赵某本人始终不露面还故意隐瞒常住地址,法院经多方查找均未能寻得其下落。经调查发现,赵某以房屋作抵押向银行贷款近千万元,成立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投资建设小产权房用于经营酒店等。以上行为能证明赵某有偿还债务的能力,但他逃避执行的主观恶意十分明显,且因拒不执行的行为对闫某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三亚市城郊法院依法将赵某涉嫌“拒执罪”的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将赵某抓获。在强大的法律威慑面前,赵某及其家属认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主动与法院取得联系,偿还了案件全部欠款几十万元,该案件顺利执结。
该案属典型的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情形,人民法院启动“拒执罪”追究程序后,被执行人迫于受到刑罚处罚威慑下,主动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