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4日讯(记者李娇珠 通讯员李文 蔡大全 卢荔)记者23日从海南检验检疫局获悉,1-11月,华能海口电厂经海南检验检疫局监管进口煤炭共30批次、133万吨、5936.7万美元。其中被检出品质不合格或重量短少共11批次,批次不合格率达36.7%,该局及时出具证书,为索赔提供依据。据悉,华能海口电厂进口煤炭量占全省口岸总进口量的近1/3。
今年以来,该局多次到华能海口电厂调研,了解企业当前生产经营状况和困难,以及企业应对国际市场煤炭供需变化、供应链模式变化等情况。针对企业在工作效率、检企沟通机制等方面提出的需求,该局制定了针对性工作措施,有力保障了华能海口电厂进口用煤质量。
12月9日,该局与华能海口电厂共同签署《关于共同提升进口煤炭检验工作质量合作备忘录》, 进一步明确了检企职责,确保进口煤炭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双方将在煤炭采制样和储存样品环节加强合作,通过标样检测和比对试验等方式强化检测质量控制;建立常态信息互通机制,每年举办2次进口煤炭检验监管工作座谈会,每季度开展交流工作会;双方协同开展进口煤炭质量情况月统计和不合格原因分析,强化进口煤炭质量分析和结果运用,为海南更多煤炭进口企业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