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永东
何为依法统计,简单地说就是在统计法的框架内开展统计调查活动。统计法的内涵和外延都相当丰富,包含多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最重要最基础的法是于2010年1月1日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其次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海南省统计管理规定》等法律规范。
提到依法统计,有的人也许会觉得是无用的说教措辞,实际上与我们每个人有着程度不一的联系。当今统计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要求、新挑战,统计数据关注度日益提高,尤其是统计数据质量的话题成为焦点,让统计法律法规成为护航统计数据质量的利剑的呼声越来越高。依法统计面临着许多现实的困难,依法统计之路该怎么走?笔者认为依法统计绕不开三个问题,为什么要依法统计,如何依法统计,以及不依法统计的后果。
首先说说为什么要强调依法统计。依法统计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中央把“法”提升到战略高度,足见“法”的地位。法是一个社会风俗习惯和人文思想的反映,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有过法律就是秩序一说。因此公民要树立法治意识,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包括统计法律法规。“国皆有法,而无使法必行之法”。使法必行之法就是法治精神,法治是一个文明社会的基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行事是一个成熟社会的标志。同理依法治统、依法统计就成为时代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统计法属于行政法的范畴,为行政权力的行使划定了一个框架边界。在这框架边界之内是依法统计,之外则是违反统计法。统计法在为统计调查对象赋予权利的同时也设定了义务。统计法明确规定了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瞒报、漏报统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统计信息。
如何依法统计呢?前提就是包括统计机构在内的政府部门、统计调查对象等统计调查活动的各参与方都能真正践行统计法的规定,坚持实事求是。统计法从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统计的监督检查等方面全方位具体地规范统计工作。统计部门的统计报表制度是经过严格的程序制定出来,法定的统计报表上有法定标识;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应当遵循规定的流程;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职权法定;统计部门对调查统计违法行为、核查统计数据、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的职权法定。
如果统计工作脱离法律的轨道会是怎样?筑造统计数据真实的根基须靠全社会的努力,既要有统计职能部门的规范合法地行使行政权力,又要有统计调查对象真实准确地提供数据,缺一不可。不依法统计,统计数据和统计报告等统计产品的质量就无法得到保障,甚至是虚假信息,就会影响决策和科学性,甚至造成严重失误,最终受到危害的将是社会公众。
《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规范对统计违法责任有专门的规定,既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又有警告、责令改正、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统计领域的信用平台已经建立,对统计失信行为进行通报,对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的信息予以公示,诚信统计的体系正在逐步构建,依法统计的生态环境正在逐步改善。
卢梭曾说:“规章只不过是穹隆顶上的拱粱,而唯有慢慢诞生的风尚才最后构成那个穹隆顶上的不可动摇的拱心石”。法律当中最重要的一种就是这种风尚,它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是的,依法统计之路任重道远。让我们每个人心存对法的敬畏,守护法的家园,让依法统计诚信统计深入人心,让统计法治之花在神州大地上盛情绽放!
(作者系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党组书记、总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