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13日讯(记者赵莎 通讯员黄方方)10日上午,龙华区检察院邀请省、市、区各级人大代表及新闻媒体工作者共16人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此次活动创新形式,改变以往谈话为主的方式,邀请人大代表现场观摩“听审式”审查逮捕全过程。
活动中,人大代表现场参与一起涉嫌故意伤害案的“听审式”审查。审查中,办案检察官利用远程提审系统对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并听取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受害人、犯罪嫌疑人及家属各方的意见后,综合案件事实、社会危害程度、悔罪态度及赔偿等情况,最终当场做出批准逮捕决定。被害人、嫌疑人双方均对检察官做出的决定表示无异议。
活动结束后,人大代表们纷纷表示对此次“检察开放日”活动感触颇深,采取这种现场实地观摩的形式能更好地了解检察机关办案过程,充分感受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能避免日后再产生纠纷,对群众的生活及人际交往起到积极作用,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相统一。
据了解,“听审式”审查逮捕是指检察官主持听取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律师、被害人及诉讼代理人和其他相关人员等意见后,依法对提请批准逮捕案件作出审查决定的工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