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9日讯(记者高潮)“恭喜您被《奔跑吧兄弟》栏目组抽中为一等奖,奖品为苹果笔记本电脑一台……”日常生活中,不少市民的手机会收到此类中奖信息,这种诈骗的老把戏并不鲜见,但仍有人上当受骗,女子刘某丽因为轻信破财近7千元。近日,发布虚假中奖信息的儋州男子林某国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5年8月开始,儋州男子林某国向手机用户发布关于被《奔跑吧兄弟》、《我是歌手》等栏目组抽中奖的虚假信息,并在信息中预留客服电话,还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的“易付宝”客服电话,冒充客服人员接听电话实施诈骗。2016年4月15日,被害人刘某丽收到虚假中奖信息后,拨打客服电话,林某国冒充客服人员接听电话,谎称要领奖需缴纳费用。刘某丽信以为真,便先后往林某国指定的工商银行账户汇款11次,共计人民币6550元。2016年4月27日,被害人杨某帅以为其通过“易付宝”转账不成功,欲拨打电话咨询,便在互联网上搜索到虚假的“易付宝”客服电话并拨打,林某国冒充客服人员接听电话,谎称要通过汇款激活银行卡信息才能转账成功,杨某帅便先后往林某国指定的银行账户汇款2次,共计人民币1660元。
2016年5月3日,林某国在儋州市被民警抓获。林某国家属随后将人民币6550元退还给刘某丽,将1660元退还给杨某帅。
儋州法院认为,林某国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实施诈骗,骗取他人人民币8210元,已构成诈骗罪。林某国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林某国已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以林某国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作案的手机和银行卡予以没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