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2日讯(记者高潮)去年海南大学艺术学院院长张巨斌校园内醉驾与他人车辆发生刮蹭一事在社会上广受关注,近日美兰区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张巨斌拘役2个月,缓刑4个月。张巨斌表示不服,将上诉。
美兰区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7月10日晚,张巨斌与赖某等人在海甸岛万恒路一餐馆聚餐,期间张巨斌喝了大约二两白酒。当晚9时30分许,赖某驾驶张巨斌的越野车将其送回海南大学校园内。赖某后下车离开校园,由张巨斌自行驾驶越野车返回其在海南大学的家中。途经位于主要教学区的志远路与椰风路交叉路口时,张巨斌驾驶的车子与其他老师的小轿车发生刮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美兰大队民警接警后,发现张巨斌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当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酒精含量115mg/100ml。经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进行抽血检验,酒精浓度为170mg/100ml,属于醉驾。交警部门认定,被撞小车车主在该起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张巨斌负次要责任。
美兰区法院认为,张巨斌行为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决张巨斌拘役2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一审判决后,张巨斌表示不服,将提起上诉。
记者了解到,目前张巨斌已辞去海南大学艺术学院院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