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3日讯(记者高潮)侵占亡夫父母赔偿金10多万分别汇入兄嫂银行账户,用给自己和孩子购买保险的方式逃避执行,拒不归还。近日,王某妹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琼海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据了解,该案是琼海法院判决的首例“拒执罪案”。
王某妹的丈夫李某因施工时发生安全事故身亡。经法院判决,李某所在公司向其父母、妻女支付赔偿金、抚养费等共计39万余元,除李某父母领取了5万元丧葬费外,所有赔偿金共34万余元经当事人同意后于2012年11月拨到王某妹的账户中。但是仅过了两天,王某妹便将全部赔偿金取出,存入其胞兄王某及王某之妻刘某南的账户中。这其中就包括李某父母应得的赔偿款14万余元,但两位老人还被蒙在鼓里。2013年,两位老人向法院起诉。经终审判决,王某妹应向李某父母支付赔偿款14万余元。琼海法院执行局向王某妹发出执行通知书,但王某妹竟在接到执行通知书后,将11万元用于给自己和孩子购买保险以逃避执行,导致执行工作严重受阻。
2017年1月,王某妹因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被琼海检察院向琼海法院提起公诉。王某妹一次性向李某父母支付10万元并达成和解。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妹在归案后主动结清了执行标的款,并取得了李某父母的谅解,可酌情减轻处罚,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