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海口网
返回新数字报
本报7月5日讯(记者高潮)拖欠农民工血汗钱,海南一公司股东刘某某屡次逃债赖账拒不支付,近日被司法拘留15日才后悔莫及,表示尽快履行法院判决的支付义务。
关于被执行人海南某某公司支付令执行系列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罗某某等18人以股东未履行出资到位义务为由申请追加被执行人海南某某公司股东刘某某、郭某某、夏某某和吴某某为被执行人。经审查,裁定追加刘某某、郭某某和夏某某作为该案被执行人。但裁定作出后,3名被执行人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一再拖延支付农民工工资。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均口头表示愿意履行义务,但迟迟没有支付。执行法官后传唤被执行人到法院对其进行询问,耐心劝说其尽快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但是被执行人却反口称没有钱支付。对于被执行人的拖延赖账行为,定安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刘某某司法拘留15日。刘某某随后悔过,表示愿意接受法院的惩戒,并尽快履行支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