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0日讯(记者陈延鹏)从省住建厅获悉,9月1日起我省将全面推行房屋建筑工程远程视频监控措施。
省住建厅发布的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工程远程视频监控的通知指出,9月1日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工程,满足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施工合同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申报省级安全文明标准化(AA)示范项目、绿岛杯、或优质结构工程项目这三大条件之一的,须在施工现场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通知要求项目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主出入口、材料加工区域、工地制高点(塔机顶端)三大位置安装远程视频监控设备,其中材料加工区域和工地制高点必须安装带云台控制功能的球型摄像机。若项目包括多个单位工程,且一个制高点远程视频监控设备无法覆盖工程全貌的,应根据需要加装视频监控设备,以保证每个单位工程全貌均处于监控范围内。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选择通信运营商(移动、联通、电信)以购买或租赁的方式在施工现场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纳入“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建筑工程开工之日起要正式启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完工后,可拆除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视频监控的录像、图像信息可作为施工现场是否履行质量管理和安全文明施工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