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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土资籍字〔2017〕408号
拟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宗地位于海口市银湖路6号,四至为:北至海口市第五建筑公司用地,东至路,南至银湖路,西至黄琼兰、李琼妹、王雪萍、李玉萍、孙爱玲用地,土地面积为6666.68平方米。根据原海南省海口市国土规划管理局【市国规(1989)337号】文件,拟确定该宗地批准用地单位为海南琼府青年实业公司,现使用权人为琼花别墅小区全体业主共有。
如对上述宗地有异议,请自通告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地籍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诉,逾期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法给予权利人办理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手续。
联系人:刘先生,电话:68555922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