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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土资琼山字〔2017〕331号
拟确权宗地位于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333-1号东环公寓,土地面积为333.16平方米,宗地四至为:东至孙宅;南至小巷;西至小巷;北至道路。经审核房字第002544号房屋所有权证、房字第002545号房屋所有权证等房产登记资料,该宗地原土地使用者为张西明、张海。现拟将上述宗地确认为国有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确认为东环公寓全体业主共有。
如对上述宗地有异议,请自通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局琼山分局提出书面申诉,逾期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法给予权利人办理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手续。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