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31日讯(记者高潮)近日,海南一中院成功调解一起双方合同约定的爆破工程款是1亿多元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在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某爆破服务公司时隔多年后终于拿到拖欠的2600万元。
某爆破服务公司为华某公司的工地提供爆破服务,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的爆破工程款是1亿多元,华某公司已付8千多万,尚欠2千多万拖延多年拒不支付。为此爆破公司请求判令华某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共4000多万元。
案件受理后,华某公司提出异议,认为合同约定的1亿多元的工程量,某爆破服务公司只完成8000多万的工程量,公司已经按照实际工程量付清工程款,不存在拖欠工程款的情况。双方各执一词,无法达成共识,案件进入鉴定程序。由于时隔几年,爆破工程实施工地已经建起楼房,鉴定公司无法找到爆破公司实施爆破工程的现场,鉴定数据无法得出完整的鉴定结论,如继续采集现场数据,需要增加鉴定工作量,额外增加高额鉴定费。
法官经多次电话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几经修改调解方案,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华某公司同意支付2600万元。至此,该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得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