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2日讯(记者罗津)今天,记者从市海洋和渔业局了解到,我市为全力推行“湾长制”工作,将实施“双湾长制”和三级湾长体系,并成立海口市“湾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海口市“湾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在湾长的设置方面,将实施“双湾长制”,同时,按照行政区域划分设立下级湾长。“湾长制”级别划分到镇(街道)一级,建立市、区、镇(街道)三级湾长体系,预计年内完成湾长设置。
湾长职责方面,总湾长负责组织领导全市海湾的管理保护和全市湾长制工作,建立“湾长”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跨行政区域的海湾明晰管理责任,协调组织实施联管联控。组织协调市“湾长制”成员单位履行海湾管理保护职责。研究解决湾长制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问题。区级湾长分别负责组织领导责任片区海湾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海湾污染防治、海湾岸线管理、海湾生态修复、海湾资源保护等,牵头推进海湾的精细化保护、科学化利用、规范化管理,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对区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湾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镇(街道)级湾长具体职责按照海湾属地管理原则,由区级湾长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