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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土资籍字〔2018〕82号
拟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宗地位于海口市琼山区流芳路1号画苑小区,宗地四至为:东至规划路;南至农科院、海口市画院;西至海口市五公祠管理处;北至路,土地面积为4190.59㎡。根据市国规【1991】179号文,该宗地原批准用地单位为海南海峡实业有限公司,宗地现状为已建成的画苑住宅小区,现该宗使用权人应为画苑小区全体业主共有。现对该宗地权属征询异议,如对上述宗地有异议者,请自通告之日起十五天内向我局地籍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诉,逾期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法给予权利人办理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手续。
特此通告
联系人:符女士,电话:68720582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