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7日讯(记者陈昌波)从中国政府网获悉,国务院同意12个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其中广东湛江榜上有名。经湛江日报记者从湛江市科技局确认,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湛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定名为湛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行现行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政策。
据了解,湛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后规划面积为15.02平方公里,由3个区块组成。区块一规划面积12.81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龙海路,南至湛江钢铁项目配套产业园区,西至钢铁大道,北至广州湾;区块二规划面积2.04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东简村,南至青南村,西至钢铁大道,北至湛江钢铁基地;区块三规划面积0.17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龙江路以东164米,南至技南路,西至龙海路,北至科技大道。各区块的界址点坐标由科技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发布。
按照文件要求,湛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必须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按规定程序履行具体用地报批手续;必须依法供地,以产业用地为主,严禁房地产开发,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要加强领导和管理,积极探索和完善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生态体系,努力提升湛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水平,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