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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18日讯(记者赵莎)春运期间,全省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采取“源头管、路口堵、路面查”,坚持最严执法和服务出行并举,确保了春运期间全省道路安全有序,全省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一半。
春运期间,全省共出动交警警力10万人次,警车3万辆次,启动交警执法站71个,设置临时执勤点144个,开展集中统一行动405次,共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20万余起,其中酒后驾驶276起(醉驾47起),客运超员51起,农村地区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1317起,摩托车超员载人163起。
春运以来,全省共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118起,比2017年春运同期下降52.4%,死亡59人,下降18.1%,受伤139人,下降58.8%,直接财产损失656265元,下降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