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交警部门近日为全市首批30辆救护车安装了具有一键式违法抓拍功能的行车记录仪,救护车抓拍的不避让救护车的行为可以直接上传到交警部门的违法系统里,由交警部门依法进行罚款。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现场为救护车驾驶人员进行了违法抓拍技能培训。(9月16日新华社)
现实中,屡见路上车辆不给救护车让行的事例,这样的直接结果让被救助的伤员陷入危险境地,甚至带来生命危险。救护车、消防车等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时间就是生命,是在争分夺秒,其他车辆及行人及时避让,就是对生命的尊重,对公共利益的自觉维护,反之,则是扰乱道路交通秩序,是对生命的践踏。
对于车主让行急救车辆,这不仅事关高尚的情操,更是在要求其遵守起码的公共秩序,遵守交规,当急救车拉响警报,路上车辆、行人纷纷避让,这应该是一种常见的现象,但在国内,这样的现象并不多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通行,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但现实中,警力有限,不避让急救车的不法行为予以被及时查处,这就导致了不避让急救车现象的普遍。
此次兰州市交警部门给救护车装上具有一键式违法抓拍功能的行车记录仪,对不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急救车的车辆进行抓拍,就很有针对性,也是对这一“病症”对症下药。急救车自带抓拍功能的行车记录仪,而被抓拍到不避让救护车的机动车,还将面临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这对广大驾驶员无疑也有警示与震慑作用,有助于让他们树立避让救护车让出生命通道的理念。
这是为了维护生命通道的畅通,体现的是对生命的尊重与保护。在救护车上安装“电子警察”,延伸了执法部门的耳目,有助于提升执法能力,加强了对生命通道的护佑,此举值得各地借鉴与推广。不仅是救护车,像消防车辆等特种车辆,都可以安装类似“电子警察”,从而才能让不主动避让特种车辆的机动车无处遁形,也有助于涵养驾驶员的文明素养,有利于促进交通文明进步,有利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戴先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