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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27日讯(记者刘晓惠 见习记者欧倩)2月26日,省教育厅发布《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三批海南省示范家长学校评估审定工作的通知》,决定海南华侨中学、琼山中学、海口市第十一小学等41所学校为接受省评估审定单位。
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省教育厅评估组将从今年4月开始对以上学校逐校进行评估审定。评估内容按照《关于开展第三批海南省示范家长学校评估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评估程序为,一是听取学校自查汇报。二是查阅有关档案资料,查看活动场地。三是召开教师和家长座谈会。四是评估组向学校作评估反馈。五是形成评估审核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