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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良基、王俊基、王仁基、王善基向我局申请补发不动产权证书业务。该宗地位于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龙头村委会龙头上村,使用权面积为773.81平方米。经调查,王良基、王俊基、王仁基、王善基持有的海口市集用(2011)字021558号《集体土地使用证》已登报挂失。现我局通告注销该土地证,上述土地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凡对此有异议者,请自通告之日起十五天内向我局秀英分局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无异议,我局将依法给王良基、王俊基、王仁基、王善基补发上述宗地的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通告。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