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的小雯(化名)考上厦门工商旅游学校,学校规定男女生不准烫发。小雯去学校报到时,老师称需去医院开具自然卷发质证明,或者开学前把头发拉直。但家长带小雯到医院了解到并无相关检测项目。 (据《新京报》)
学校对学生进行严格的日常行为管理很有必要,如穿戴整齐、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等,能得到学生和家长的支持。但“卷发”不等于“烫发”,“黄发”不等于“染发”,让那些本来就是自然卷或发质偏黄的学生,出具证明或把头发拉直才能入校报到,显然曲解了行为规范的要求,是错位教育观使然。
首先,学校设置这样的规定,有悖人性化教育理念。从校方回应看,尽管声称“可能是部分老师在传达校方要求时产生了误会”,但不难揣测,如果学校没有让开发质证明的要求或者先例,部分老师又怎会要求学生去开“自然卷证明”?试图把责任“甩锅”给老师,不可能掩盖学校缺乏人性化管理的事实。
其次,这种强制的管理方式,既不合情也不合理。看似是为了严管,如果规定和要求本身缺乏正义,学生是不会买账的。2016年,杭州萧山区第二中等职业学校也因“自然卷必须出具事实证明”等规定备受争议,徒然给家长和孩子带来不便。
更为严重的是,“自然卷证明”不利于构建信任与和谐的师生关系。对于学生自然卷发质,老师和学校应具有基本的辨别力,也应给学生足够的信任。让学生开“自然卷证明”,显然是对学生和家长的不信任,认为他们欺骗老师,如此极易破坏家校和师生之间的和谐关系。
近年来,类似奇葩校规、证明时有曝出,其实从根本上来说是错位教育观在作怪。教学管理需要秉持人性化理念,从学生角度出发,而不能仅凭学校领导拍脑袋决策。
□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