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百色市田阳高中的老师们收到学校的通知,称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学校将开展“奖教助教基金”募捐活动,每位教职工至少捐款100元,上不封顶。有老师认为,学校强制募捐,做法不妥。 (9月3日《南国早报》)
教师节期间,奖励、表彰优秀教师无可厚非,但强制性要求全校老师捐款,则违背了“奖教助教基金”的初衷。有老师认为强制募捐,做法不妥,说明捐款硬标准使之产生强大的心理压力,偏离了“自愿捐款”的良好初衷,也使得捐款的目的与公益的宗旨背道而驰。针对舆论质疑,百色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是田阳高中错误理解了该份倡议书,目前,已经责令该校立刻整改。
真正意义的公益行为应是一种自愿行为。是发自内心的一种付出,一种满足,而不是一种负担,一种强制。长期以来,权力主导型的社会大环境下,以捐款多寡论英雄成为一些部门的“习惯思维定势”,左右着募捐、慈善活动的开展,而公权力的强力介入,公益活动演变成一场爱心与金钱的比赛,形成一种“暴力慈善”,其实是对慈善热情和公益理念的严重伤害。
捐款有数,但公益无价。乐善好施、扶危济困是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传递爱心、推动公益事业健康发展是我们不辍追求的现代文明。公益募捐,可以倡议,可以引导,但决不可划线强制,不能无视公民权益和慈善本意强行绑架。用货币的多寡来衡量公益,实质上是对爱心的轻慢与亵渎,而给募捐设“最低募捐额”更是给公益抹黑。这种以重教之名行伤害教师之实的“强制募捐”行为应为有关部门敲响警钟,举一反三,反思并纠正类似的“权力任性 ”。 □斯涵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