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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萍向我局申请土地权利人更正登记业务,原登记权利人为“王玉苹”,现更正为“王玉萍”。该宗地位于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大林路西侧尚贤村,使用权面积为889.1平方米的琼山国用(灵山)字第0133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经查,“王玉苹”已由海口市公安局滨江派出所证明与“王玉萍”(身份证号:460004196408190249)同属一人。现通告注销琼山国用(灵山)字第0133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该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凡对此有异议者,请自本通告之日起十五天内向我局美兰分局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无异议,我局将依法给王玉萍换发上述宗地的《不动产权证》。
特此通告。
联系人:赵女士,电话:65360879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