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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南省国家卫生城市省级评审和管理办法》(琼爱卫〔2018〕23号)有关规定,海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完成了海口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省级评审工作,拟于近期向全国爱卫会推荐海口市继续保持“国家卫生城市”称号。为加强社会各界监督,保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质量,现进行社会公示,时间2周(2020年5月11日-24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0年5月24日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海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举报。举报材料截止日期均以发出日为准。举报内容要求真实、准确。
电子信箱:hnaiwei123@qq.com;
通讯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邮 编:570203。
海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