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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2日讯(记者陈钰婷 通讯员潘彤彤)近日,省交通运输厅与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联合印发《海南省美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美丽农村路”建设,并以此为抓手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方案》强调,美丽农村路建设要对标乡村振兴和海南自贸港建设总目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畅通、舒适、美好的出行需求,为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主要工作重点包括路况良好、公路设施完善且技术状况良好、公路管理到位、路域环境优美、丰富文化内涵和积极进行创新创意等六方面。
《方案》强调,以“美丽农村路”建设为抓手推进花香海南、人居环境提升等工作,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省级每年评选10条“美丽农村路”示范路创建工作,每条给予50万元一次性投资补助,专项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和美化等工作。示范路由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评选纳入“四好农村路”年度综合考评,以影像资料和实地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评选。此外,开展摄影比赛和网红打卡等活动,为“四好农村路”发展和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营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