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下称退役军人保障法)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基础性法律。全社会应以退役军人保障法为依托,从目标聚焦、资源统筹、服务体系、考核监督等多方面发力,加强退役军人精细化保障工作,为现役军人保家卫国消除后顾之忧,为退役军人奉献地方奠定坚实基础。
精准聚焦,提高退役军人工作信息化水平。退役军人保障法明确规定:“国家加强退役军人保障工作信息化建设,为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实现有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为提高退役军人保障能力提供支持。”提升退役军人工作信息化水平是破解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动态管理、服务跟踪等难题的基本前提,也是分门别类提供服务、有效传递政策资源的重要保障。以大数据平台为依托,落实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及数据更新等具体工作,为安置就业、教育培训、抚恤优待等后续工作的开展提供信息化保障。
精细统筹,着力提升各领域保障效能。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千头万绪,涉及面广且任务繁重,需要精细统筹教育、就业等多领域政策资源,整体协调接收安置、服务管理等多阶段目标任务,将服务保障与教育管理、物质待遇与精神激励相结合,切实提升保障效能,回应退役军人的多元需求。在移交接收阶段,为退役军人档案接收、户口登记、保险接续等工作提供“一站式”便利服务。
精巧构筑,加强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建设。行政部门主体履责、服务体系主动作为、社会力量有效补充,健全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任务规划、职能配合机制,形成沟通顺畅、规范有序、执行高效的协同联动模式。此外,各级政府可以通过优化政府购买服务、降低机构准入门槛等方式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整合多方力量,丰富资源渠道,扩充退役军人社会支持网络。
精确考评,依法完善管理监督机制。退役军人保障法明确了退役军人保障工作考核评价的责任主体,并针对未按照规定确定退役军人安置待遇等违法行为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完善监察监督机制,如有个别工作人员或退役军人出现退役军人保障法中明确的违法行为,应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真正实现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来源:解放军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