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2日讯(记者陈晓洁)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了解到,海南源安隆药品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海口海盛路分店因存在哄抬物价、大部分商品未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被罚款。
据介绍,2020年2月20日,秀英分局对消费者投诉海南源安隆药品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海口海盛路分店高价销售一次性口罩的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店货架上摆卖的蒲公英片、栀子金花丸等大部分商品未明码标价,同时所售的一次性口罩涉嫌哄抬价格。秀英分局于2020年2月21日正式立案调查。
经查明,该店货架上摆卖的蒲公英片、栀子金花丸等大部分商品,存在未明码标价的事实。此外,该店于2020年2月12日订购了一批一次性口罩,共购进200包,进货价为每包45元。疫情期间,该店于2020年2月15日晚,以每包68元的价格向消费者销售上述品牌型号口罩4包,销售额共计272元,获利92元,购销差额达51.11%,工作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上述口罩未录入该门店的电脑数字库。对此,秀英分局依法对海南源安隆药品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海口海盛路分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92元,以及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