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海南举办《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意见的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海南银保监局、海南证监局、外汇局海南省分局“一行四局”相关负责人分别对《实施方案》中的89条举措进行任务梳理、详细解读。
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部署的具体举措,对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扩大金融业改革开放具有重要意义。继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正式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后,为推动意见各项政策落地见效,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海南银保监局、海南证监局、外汇局海南省分局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日前,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已正式批转《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的出台基本确立了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四梁八柱”,有助于弥补海南金融短板、夯实海南金融基础。一是将《意见》的政策细化成若干具体政策措施,有利于更好地理解政策,畅通政策传导,加快集聚各类资源要素,提升海南自贸港吸引力。二是《实施方案》明确了每条政策措施的落实责任单位,确保实施过程中形成合力,推动中央重大利好政策逐项抓好落实。三是《实施方案》明确了《意见》实施路线图,有利于金融机构增强业务创新的主动性和针对性,提高政策对接市场效率,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四是《实施方案》系统完整,注重金融政策与财政政策、产业政策、信用政策、法治环境建设等协调配合,形成合力,通过制度集成创新实现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健康发展。
《实施方案》提出89条具体政策措施,包括支持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完善海南金融市场体系、扩大海南金融业对外开放、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加强金融监管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以及政策配套措施等7个方面。
目前,海南自贸港金融机构入驻步伐明显加快,头部集聚效应显著。“一行四局”等金融管理部门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全方位宣传海南自贸港金融政策,推动境内外金融机构落地发展。银行业方面,就内外资银行在海南设立分支机构事宜加强沟通;证券业方面,深交所海南基地已揭牌,海南上市公司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保险业方面,吸引境内外知名保险集团来琼设立分支机构;基金方面,私募基金取得爆发式发展;壮大“7+4”类地方金融组织,2018年以来全省共新增各类地方金融组织133家,总数已达404家。
(郑曼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