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8日讯(记者曹马志 通讯员陈尾娇)10月27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了解到,沿江三农贸市场多家摊主销售蔬菜价格过高被顶格处罚。
据了解,沿江三农贸市场内53号摊位蒜苔的销售价10元/斤(目标价6.3元/斤)、66号摊位茄子的销售价5元/斤(目标价3.8元/斤)、9号摊位马铃薯的销售价3元/斤(目标价2.6元/斤)、33号摊位西红柿的销售价5元/斤(目标价4.3元/斤)、54号摊位菜心的销售价8元/斤(目标价6元/斤)。执法人员通过现场调查,发现摊主售卖蔬菜价格高于目标价的行为属实。截至当天17时许,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已对沿江三农贸市场内几家涉案摊主进行立案调查,拟处以5000元的顶格罚款。
美兰区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区督促市场开办方落实主体责任,对13家农贸市场和8家便民疏导点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要求各市场认真做好保供惠民工作,通过广播、LED显示屏、公示栏等向摊位经营者和市民群众宣传价格政策,发动市民监督肉菜销售价格,督促摊位诚信合法经营,在执行倡议价期间,对落实不到位的摊位根据协议约定收取违约金,累计约谈市场开办方21家次,收取违约金10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