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8日讯(记者赵莎 通讯员林馨 特约记者陈世清)3月7日,海口公安交警部门接到一则视频举报,称一名男子在海口海甸六东路无证驾驶摩托车。视频中显示,该男子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一辆车牌号为京B2**35的大排量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中采取翘车头、急刹车等方式炫耀“车技”,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海口公安交警部门立即组织警力核查举报线索情况,迅速锁定违法驾驶人及车辆,并依法传唤驾驶人接受处理。驾驶人李某博(男,25岁,河南郑州人)于当日到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美兰大队接受调查处理。
经核查,3月6日17时许,李某博在驾驶证已被吊销的情形下,仍驾驶摩托车并炫“车技”。李某博自称帮朋友调试摩托车期间试车,因被市民拍摄视频上传网络举报。面对警方询问举证,李某博承认了其实施无证驾驶、违反禁令通行、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的交通违法事实。经进一步核查证实,李某博曾于2019年因危险驾驶罪被郑州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依法被吊销驾驶证。于2022年因无证驾驶摩托车被三亚警方行政拘留。
最终,民警依据相关规定,对李某博无证驾驶、违反禁令通行和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的三项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1650元处罚,并处行政拘留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