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海口网
返回新数字报
海资规美兰〔2022〕306号
根据2016年及2022年3月8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书》注销海口市国用(籍)Q399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现通告注销,注销后该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凡对此注销通告有异议者,请自本通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美兰分局提出书面申述。
联系人:美兰分局李宁,联系电话:65360879。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