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广告

《海口市临空经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LK09-01-02/03、LK09-07-01、LK09-08-01/02/04、LK10-29-01/02、LK10-30-01/02、LK11-02/03-01、LK11-04-01-1/2、LK11-05-01/03、LK11-06-01、LK11-08-01地块规划条件修改必要性公示启事

为加快形成总部聚集效应,优化用地功能结构,我局拟按程序启动《海口市临空经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LK09-01-02/03、LK09-07-01、LK09-08-01/02/04、LK10-29-01/02、LK1030- 01/02、LK11- 02/03- 01、LK11- 04- 01- 1/2、LK11- 0501/03、LK11-06-01、LK11-08-01地块规划条件修改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及周边利害关系人意见,现按程序对以上地块规划修改必要性进行公示启事。

1.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24日)。

2.公示地点:海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 haikou.gov.cn/)、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官网(http://jdxq.haikou. gov.cn/)、海南日报、海口日报、项目现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至:hksjdglj@163.com;

(2)书面意见邮寄到海口市美兰区兴洋大道181号,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规划统筹部,邮政编码:571127;

(3)意见应在公示期限内反馈,逾期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65686619,联系人:高工。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