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技能自贸港”三年行动方案印发

力争新增技能人才15万人以上

8月1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技能自贸港”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提出通过三年努力,全省新增技能人才15万人以上,技能人才总量达80万人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达12万人以上。

□本报记者 陈歆卓

聚焦人工智能等领域培养技能人才

《行动方案》明确,我省将从加快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健全高技能人才引进机制、完善技能导向的使用制度、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健全技能人才表彰激励机制等方面入手,使“技能自贸港”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体系更加完善,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机制更加健全,尊重技能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技能人才社会地位明显提升。

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方面,我省将围绕四大主导产业动态调整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形成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支持校企合作开设校中厂、厂中校,鼓励企业选派优秀技术技能人才参与职业学校教学设计等;聚焦人工智能、工业机器人、机械制造、新能源汽车等重点领域培养技能人才,支持建设海南西部技师学院和中国(海南)技能人才综合发展基地等。

《行动方案》提出,简化高技能人才引进程序,鼓励企业以岗位聘用、项目合作等方式柔性引进高技能人才;强化高技能人才引进服务保障,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实际,将急需紧缺技能人才纳入人才引进目录,落实人才引进奖励政策;加强技能领域对外交流合作,探索建立对国(境)外水平评价类职业技能的比照认定制度。

打破技能人才与专技人才评价界限

根据《行动方案》,完善技能导向的使用制度方面,我省将健全技能人才岗位成长机制,实施“南海新星”技能人才平台项目,支持技能人才参与技术推广、专利申请、标准制定、传技带徒以及承担企业技能人才培养任务等;完善技能要素合理分配制度,鼓励企业在工资结构中设置体现技术技能价值的工资单元,实现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激发技能人才创造潜能。

与此同时,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打破技能人才评价与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界限,推动实现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大力开展多元化技能人才评价,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职业学校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对职工和在校学生开展技能水平评价,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广泛深入开展职业技能竞赛。

为健全技能人才表彰激励机制,我省将加大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力度,提高高技能人才在各级各类表彰和荣誉评选中的名额分配比例,拓宽表彰奖励覆盖面;提升技能人才社会地位,切实保障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