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邢东伟
案情 〈〈〈
张某怎么也想不通,是陈某的大客车先撞上了他的货车,导致他的车撞上前面的行人蒲某。既然他是被迫的,蒲某的死亡不应该由他来承担责任。当然,张某承认,他的货车的确存在刹车不是很好,方向盘不太灵,灯光照明不符合标准的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去年4月13日晚8时,发生在海盛路秀英公安分局路段的车祸,先是陈某驾驶的大客车由第二车道变道至第一车道行驶过程中,与在第一车道内张某驾驶的大货车发生碰撞,导致张某驾驶的大货车冲向中间隔离栏后,撞上正在人行道内横过车行道的行人蒲某,造成蒲某受伤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蒲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4月15日死亡。
点评
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的孙警官:当事人陈某驾驶大客车变道行驶时,碰撞到相关车道内行驶的车辆,其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之规定,是造成事故的原因;当事人张某驾驶制动系、转向系、灯光系不符合标准车辆,且超载不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其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综上所述,认定当事人陈某与张某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蒲某无事故责任。此案警示他人,在驾驶的车辆出行之前一定要认真检查车辆有无毛病,否则车祸猛于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