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河间黎民居乡政府在让个体户补缴税款时,在原有税款上多加了5000,当问为什么时,工作人员说“税收任务重,加了5000,你有意见么?”个体户没交这笔款,第二天就从1.2万变成了6万,第三天就直接要贴封条封他的小作坊。(据焦点访谈)
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收税应是光明正大、堂堂正正,没什么见不得光的。该收多少税就收多少税,没有任何的讨价还价余地。不能多收,也不能少收。这些常识,相关工作人员岂能不知?
按照以往经验,征税“乱”象不会无缘无故的,要么是为“公”,要么是为“私”。“公”的角度可以理解为“政绩”;“私”的角度可以理解为谋利。但不管如何,以损害纳税人利益为目的的征税,却是不应该出现的。
坐地涨“税”,已经不是依法征税了,而是“权力收税”,而权力在此时也显示出极大的“威力”,想收多少就收多少,想怎么收就怎么收,完全没有一个“谱”,对此,纳税人又如何能够与之抗争?
纳税人不缴税,是违法的,但征税缴税更该依法行事,征税的工作人员不把法律放在眼中,任意征税,又如何让纳税人心服口服?
坐地涨“税”,不仅让合法的征税变成了“暴力征税”,还损害了政府的形象,让法律蒙羞。更是让纳税人无法生活,对那些征税的工作人员,该怎么称呼?恐怕心中早将其当作“强盗”了。 □王军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