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2日讯(记者李娇珠 通讯员翁菖海)从海口市森林公安局获悉,近日该局民警在例行护林巡查时,当场发现并查处了一起农民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而擅自砍伐林木案件,最终责令违法人邝某参补种滥伐28株林木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1577元3倍共计4731元人民币的罚款。
经查,今年8月31日17时许,秀英区西秀镇博养村6队的农民邝某参在事先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携带电锯到海口市滨海大道南港码头斜对面的林地内滥伐林木。经省林科所林业工程师鉴定,邝某参共砍伐了地径为8厘米-30厘米不等的树木28株,其中木麻黄树5株,桉树23株,被砍伐林木的立木蓄积量为3.2361立方米。邝某参对自己滥伐林木的违法行为悔恨不已,如实承认了自己在未办理相关林业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滥伐林木的违法事实。
邝某参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滥伐林木的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对邝某参作出如下处罚决定:即责令补种滥伐28株林木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1577元3倍共计4731元人民币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