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10日讯(记者赵莎)今日,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重点针对电动自行车“九不准”等违法行为开展整治行动,在龙昆南路大转盘设立整治点,仅1个小时,就有30余辆违法电动车被查扣。
“请下车,电动车不能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当天8时许,市民唐先生驾驶电动车行驶至龙昆南路与红城湖路交叉口时被执勤交警拦下,民警将其驾驶的电动车推至路边,并告知其电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的危险性。“我急着上班,就想走机动车道快点。”唐先生说,本想快点去上班,没想到被交警拦下反而耽误更多的时间。随后,民警依法对该电动车进行查扣。
据执勤民警统计,早上8时至9时,仅1个小时,该路口就查扣了30余辆违反“九不准”的电动车。每天早晚高峰时段,龙昆南路大转盘车流量及人流量增加,一些市民为了赶路,或进入机动车道行驶,或闯红灯、逆行,影响交通秩序十分危险。请广大驾驶人遵守“九不准”的规定,为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负责。
电动自行车“九不准”
1 不准靠道路左侧行驶。
2 不准逆向行驶。
3 不准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4 不准闯红灯。
5 不准搭载人数超过一人。
6 不准接打电话。
7 不准超限载物。
8 不准安装或手持遮阳伞。
9 不准非法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