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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7日讯(记者高潮 通讯员潘春培 王颖)信用卡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支付工具,但逾期不还或恶意透支,不仅会影响个人征信,而且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日前,梁某某因恶意透支信用卡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2015年5月,梁某某向中国民生银行申领了一张信用卡并使用。截至2015年7月,梁某某持该卡在海口地区刷卡消费,累计透支本金近3万元。梁某某未按照约定还款,经银行多次采用电话、短信等方式催收后,梁某某仍未归还欠款,并采取将经营的店铺关闭转让、搬离原先住址、联系电话转至秘书台等方式逃避银行催款。后梁某某在美兰国际机场被民警抓获,家属为其退赔了因其恶意透支行为造成的含本金、利息及滞纳金合计6.5万元的全部经济损失。琼山区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梁某某因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