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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7日讯(记者高潮 通讯员潘春培 蒙霞)近日,琼山区法院审结一起人民教师以帮助学生找工作为由诈骗钱财的案件。老师梁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处罚金5万元并被责令退赔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
2015年下半年某日,吴某某在海口市某茶座偶遇中学时的老师梁某某,提及大学毕业后还没就业的问题,梁某某称可以帮助吴某某在教育系统找到一份工作。在此后的4个月内,梁某某以帮吴某某找工作为由,先后四次骗取吴某某共计45600元,梁某某将骗取的钱全部用于自己花销。吴某某此后多次联系梁某某讨要钱财未果,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梁某某在庭审过程中对其诈骗钱财的事实供认不讳,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承办法官提醒,大学毕业生找工作首先要通过正规渠道,最好是通过参加招聘会等形式到正规公司应聘,跟招聘单位直接沟通,切勿相信熟人等中介需花钱跟用人单位打理关系,以免掉入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