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民生

我省加强冬春消防安全防范

本报11月30日讯(记者李云川 通讯员钟坚)日前,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公布了全省19家单位因存在火灾隐患被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的情况。

连日来,消防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冬春消防安全排查,发现海南品佳福商贸有限公司、海南同沁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昌江恒科地质家园小区、澄迈县福山宸昌影城有限公司、儋州兆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乐东麒麟瑞华酒店管理酒店、陵水惠陵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琼海万泉水郡小区、海南富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三亚分公司、万宁芭蕾雨逸景、海南霍普实业有限公司等19家单位,存在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损坏、防烟楼梯间常闭防火门损坏等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针对19家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消防部门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据统计,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开展以来,全省消防部门共检查单位1943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1534起,切实消除了一批影响公共安全的消防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