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要闻

老旧柴油车淘汰补贴开启

小型载客车辆补贴万元/辆

本报3月20日讯(记者李欣)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3月20日起,市生态环境局开始受理2024年老旧柴油车淘汰补贴,符合标准的车辆最高可获25000元/辆的淘汰补贴。

根据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可申请补贴:在海口市注册登记的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的柴油车(注册登记日期为2008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部分车辆登记时间不在此范围但在生态环境部机动车环保网上认定为国三柴油车也属于补贴范围);未达到汽车报废标准规定使用年限、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提前淘汰报废的老旧柴油车;不属于财政供养单位的车辆;不属于当年度及之前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或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辆;不属于因自然灾害、火灾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灭失报废的机动车辆;机动车辆应当交售给省内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回收拆解,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不属于已享受省里其他财政补贴政策的机动车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补贴标准为,微型载客车辆补贴7000元/辆,小型载客车辆补贴10000元/辆,中型载客车辆补贴15000元/辆,大型载客车辆补贴25000元/辆,微型载货车辆补贴8000元/辆,轻型载货车辆补贴13000元/辆;中型载货车辆补贴18000元/辆,重型载货车辆补贴25000元/辆。

满足条件的机动车所有人或受委托人需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等材料,前往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办理,相关部门审核后将发放补贴。补贴申请地址为秀英区长滨东四街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5栋南楼6楼6020室,办公时间为工作日8:30至12:00,14:00至17:30。